物业税开征又何必空转 - 理财攻略
文 本刊记者/邢 力
韩寒曾在博客中写道:“美国电影《飞屋历险记》提供给了中国公民一个思路,众所周知,我们的房产只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那过了70年以后怎么办呢?理论上房子还是你的,但是土地不是你的了。《飞屋历险记》给了我们一个解决方法,只要用气球把房子吊起来就行了”。
钢筋混凝土建造的房子能被轻轻的气球吊起来,恐怕也就在电影里才能看到。现实情况是,老百姓为了能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家”,不得不倾尽一家几代人的积蓄并赌上未来几十年的幸福换取一套只享有不到70年使用权的房子,如果还要他们每年主动去缴纳物业税,又有多少可行性呢?
购买环节的税,房主为了成功交易过户,不得不主动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杂七杂八的税费。可一旦房子买了下来,住了进去,再想让他们主动掏钱缴税,真的很难。毕竟欠缴电费,供电局可以拉闸限电;欠缴手机费,电信公司可以直接停机;但欠缴物业税,政府总不见得强制收回房屋吧,这不但执法成本高昂,恐怕也与《物权法》冲突。
如果让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挨家挨户上门追讨物业税,则极有可能和物业公司上门催讨物业费的结果一样,不是吃了闭门羹,就是被业主奚落一顿――几十块钱一个月的物业费,许多业主都能坚持多年不缴。而按照现在的房价,就算以1%计算,每年的物业税动辄上万元,又有几个人会心甘情愿支付那么大一笔开支呢?更何况,物业公司收物业费也就一个小区几百户人家,但税务局收物业税却要遍及全国各地。那结果恐怕全国所有税务局工作人员倾巢出动天天上门追讨物业税恐怕也收不过来吧。
以中国现在的国情,即使一切法理障碍都能解决,物业税能够开征,恐怕税收执法成本并不会太低。开征物业税实在是一桩无效率的事。既然难以有效征收,希望也不要继续浪费纳税人的钱,进行毫无意义的闭门“空转”试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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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1-27 11:40:00 )